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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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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技術研究院電子與光電系統研究所108年度科技專案計畫分包研究計畫邀請書

壹、說明

工研院電子與系統光電系統研究所執行經濟部108年度科專計畫項下之分包研究計畫,公開徵求符合資格之單位/機構參與。

貳、研究主題

序號

分包研究項目

內容簡要說明

1

異質整合共通介面技術

透過共模雜訊抑制的領域知識,研究信號互連過程中雜訊的抑制設計技術,進行異質整合混合訊號之雜訊抑制的封裝架構研究。

參、委託計畫參與資格

一、信號及電源傳遞電性完整性的modeling及實作背景能力、具類比及數位信號雜訊抑制設計經驗及技術。

二、依據政府採購法利益迴避原則,特提醒計畫申請人應避免再擔任本所相關科專計畫之評審委員。

肆、執行規範

一、須與本所計畫需求密切配合,必要時進行適當之研究內容微調。

二、須配合本所計畫需求,支援將研究技術進行系統整合與展示。

三、須配合本所規劃進行區域性國際合作,以利與國際技術主流接軌。

伍、受理申請期限:

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難受理)。

陸、申請方式:

一、計畫申請書(附件一)紙本一式五份(含word電子檔乙份),掛號郵至31040「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51館1017室」電光系統所企畫管理部 馬小姐收。

二、若申請案與去年之研究計畫相關,請在背景說明部份簡述其關聯性及已有之成果。

柒、本案聯絡人:

馬小姐,電話:+886-3-5912072,E-mail:wendyma@itri.org.tw

捌、評審:

計畫之評審將由本所邀請專家就內容和預算進行審查,預計七月底可將評審結果通知申請人,如未通過審查,擬不將原計畫書退還申請人。

玖、經費編列:

一、不可含資本支出(即購買設備),但可含機儀器設備使用費及租用費。

二、材料費及其他費用按研究計畫實際需要編列,並提出詳細說明。

三、出國差旅不得編列。

四、會議餐點(含點心、飲料、便當、水果)不得編列。

五、各校應統一該校申請案之行政管理費,且行政管理費用不得高於全部計畫經費之15%。

六、人事費上限以45%為原則。「經濟部及所屬機關委辦計畫預算編列基準」為上限。

拾、其他注意事項:

一、配合政府新預算法實施,會計年度將改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所提計畫研究期限原則上須能於民國108年12月31日前結案。

二、依據經濟部經(八八)科字第八八三三二三六七號函告知各科技專案承接單位”科技專案計畫之轉委託計畫不得委託該科技專案計畫之審查委員”。

三、本委託案乃本院接受經濟部委託之108年度各計畫項下之產學研合作計畫擬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委託案之執行與否及計畫執行經費,將俟本院與經濟部簽約後才能確認計畫執行相關事宜,亦可能調整計畫執行數及計畫執行經費,特此聲明。

四、本計畫之契約書為108年度版本(附件二),請詳閱後投標,投標後不再修訂契約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