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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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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工研院無人化創新科技研究所科技專案分包研究

壹、說明

工研院無人化創新科技研究所受經濟部委託,執行115年度科技專案計畫。本年度各項技術開發擬尋求具有相關資格之產學研機構執行分包研究計畫。為使國內產學研機構亦有機會參與,以有效運用人力資源,使成果更能符合計畫實際需求,故公開徵求符合資格之機構向本單位提出相關研究計畫。

本委託案乃本單位接受經濟部委託之115年度計畫項下之產學研合作計畫擬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委託案之執行與否及計畫執行經費,將俟本院與經濟部簽約後才能確認計畫執行相關事宜,亦可能調整計畫執行期間及計畫執行經費,特此聲明。

貳、 申請條件

一、具備所需之技術能力,並擁有足以承接分包案之研究人力與設備者。
二、依據政府採購法利益迴避原則,特提醒計畫申請人應避免再擔任本單位相關科專計畫之評審委員。

參、申請方式

請各產學研機構對所述研究項目有興趣者,於115年5月8日(五)前,將「115分包研究計畫申請書」一式五份郵寄至734台南市六甲區工研路8號北研館408室,工研院無人化創新科技研究所企劃與營運組 王怡文小姐收(郵戳為憑,電話:+886-6-6939233、E-mail:yiwen@itri.org.tw)。
提出計畫申請書前,請務必詳閱「陸、智慧財產權歸屬」條款。

肆、評審

計畫書之評審將由無人化創新科技研究所邀請院內外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共同審查,並於115年5月底前將評審結果通知申請人。

伍、經費編列

經費編列原則如下:
一、不可含資本支出(即購置設備),但可含機儀器設備使用費及租用費。
二、材料費及其他費用按研究計畫實際需要編列,並提出適當說明。
三、請勿編列國外差旅費用。
四、請勿編列軟體費用。
五、請勿設共/協同主持人。
六、研究人員之人事費參照「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編列,即博士班研究生每月最高以不超過15個獎助單元為限、碩士班研究生每月最高以不超過五個獎助單元為限,每一獎助單元為新臺幣2,000元。人事費之編列標準,以總額不得超過總經費的45%為原則。
七、管理費之編列標準,以總經費10%為上限。
八、人事費、管理費不可流出流入,其他費用請依據執行經濟部科專計畫之出二入二原則流用。

陸、智慧財產權歸屬

有關智慧財產權之歸屬說明如下:
一、本次分包研究計畫成果所可能獲得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所有,產學研機構不得將其向任何機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註冊登記。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若須將本研究成果向任何有關機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註冊登記時,產學研機構應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115工研院無人化創...(詳如圖說)
115工研院無人化創新科技研究所科技專案分包研究資訊。

柒、計畫申請書

計畫申請書格式請參閱附件檔案。

115年工研院無人化創新科技研究所分包研究計畫公告(pdf)
115年工研院無人化創新科技研究所分包研究計畫申請書_科專格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