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 旨:110年度工研院生醫與醫材研究所接受經濟部委託執行之科技專案計畫(詳見公告事項),公開徵求符合資格之單位/機構參與。
二、依 據:工業技術研究院計畫管理辦法及運用外界資源合作研究運作準則。
三、公告事項:
- 分包研究項目:
1 |
臨床病患醫學影像收集 |
- 預計受託對象:國內相關教學醫院。
- 受託單位申請應具備條件:具骨科手術與放射影像之醫院。
- 內容簡要說明:教學型醫院合作蒐集去標示化的臨床上疾病患者術前與術後及正常人之CT、MRI與X光等脊椎醫學影像、植入物資訊、以及特徵標記資料。cage植入前後人工智慧分析人體臨床實驗。
- 分包研究計畫預定產出成果:1. 建立醫學影像大數據資料庫。2. 植入醫材規格與功效性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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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醫材植入物之力學與結構參數探討 |
- 預計受託對象:國內大學相關系所。
- 受託單位申請應具備條件:具FEM與人體骨骼、動作分析資料庫之實驗室。
- 內容簡要說明:針對醫材植入物之力學與結構參數設計與模型建構。
- 分包研究計畫預定產出成果:醫材植入物與人體活動分析之模型,用以做設計開發之依據與驗證模式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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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包研究項目】計畫書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 不可含資本支出(即購買設備及軟體)。
- 請勿編列國外差旅費用及會議餐點(含點心、飲料、便當、水果等)。
- 各科目預算請按研究計畫實際需要編列並提出詳細說明。
- 管理費編列不得高於全部計畫經費之15%。
- 計畫執行期間屆滿日後應結算研究費用並繳交計畫經費收支表,若有未使用完之經費則須返還本院,敬請妥善規劃預算。
五、【分包研究項目】智慧財產權歸屬說明:
- 本次分包研究計畫成果所可能獲得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所有,受託單位不得將其向任何機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註冊登記。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若須將本研究成果向任何有關機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註冊登記時,受託單位應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六、其他注意事項:
- 依據政府採購法利益迴避原則,特提醒計畫申請人應避免擔任本所相關科專計畫之評審委員。
七、洽詢方式期限及聯絡人:
- 有意願洽詢之單位請自行下載並填寫「FY110科專產學研合作意願回覆表」,請於110年3月10日前以Mail或FAX回覆予聯絡人:李小姐,傳真:03-5910314、e-mail:TinaLee@itri.org.tw 。電話:+886-3-5912898【請優先以mail聯絡,我們收到後將盡快處理及回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