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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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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工研院量測技術發展中心分包研究計畫公告

壹、說明
工研院量測技術發展中心受經濟部委託,執行112年度科技專案計畫,公開徵求符合資格之單位/機構向本中心提出相關研究計畫。本相關分包研究計畫案之執行與否,將俟本院與經濟部簽約後才能確認計畫執行相關事宜,亦可能調整計畫執行數、計畫執行經費及相關經費核銷規定,特此聲明。

貳、申請資格
一、具備所需技術能量之學術研究單位,並擁有足以執行分包案之研究人力與設備者。
二、依據政府採購法利益迴避原則,特提醒計畫申請人應避免擔任本中心相關科專計畫之評審委員。

參、分包研究項目

項次 分包項目 分包經費註(千元)
1 工具機之NC代碼量測程序開發 550
註:分包項目與經費可能調整,將依主計畫審核結果為準

肆、申請方式
即日起竭誠歡迎符合資格之單位/機構,對本中心公告之研究項目有興趣者,可向本中心提出申請。請於112年3月6日(星期一)前E-mail計畫申請書至HelenSSLin@itri.org.tw林小姐,提出計畫書前,請務必詳閱「柒、智慧財產權歸屬」條款。

伍、評審方式
本中心計畫書之評審方式如下:
一、先採外部審查委員初審。
二、再提交產學研合作委員會複審。

陸、經費編列
期末研究費用若有剩餘未使用款項,依據合約費用動支規定則須返還,敬請妥善規劃預算。
經費編列原則如下(詳見計畫申請書說明):
一、不可含資本支出(即購置設備)。
二、材料費及其他費用按研究計畫實際需要編列,並提出適當說明。
三、請勿編列國外差旅費用。
四、請勿設共同/協同主持人。
五、研究人員之人事費參照「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編列,即博士班研究生每月最高以不超過15個獎助單元為限、碩士班研究生每月最高以不超過5個獎助單元為限,每一獎助單元為新臺幣2,000元。得依實際作業需求編列計畫主持人之研究主持費,每月不逾15,000元,且應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六、管理費編列原則:管理費/研究總經費≦15%(如有超出上限,請檢附單位規定說明)。

柒、智慧財產權歸屬
有關智慧財產權之歸屬說明如下:
(1)本次分包研究計畫成果所可能獲得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所有,受託執行分包研究之單位不得將其向任何機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註冊登記。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若須將本研究成果向任何有關機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註冊登記時,受託執行分包研究之單位應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若將分包研究計畫成果申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布局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時,對「研發成果」有貢獻之雙方參與人員,申請註冊登記時,應列為共同發明人、著作人或其他創作人,並得準用申請當時工研院對其員工之獎勵辦法,以書面方式向工研院申請獎勵。

112年度工研院量測技術發展中心分包研究計畫公告-規格說明(PDF檔)
112年度工研院量測技術發展中心分包研究計畫公告分包研究計畫-申請書(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