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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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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技術與資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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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形 Icon 編者的話 Editor's Note

變形金剛的省思

范碧珍

看 電影,是很多人休閒活動之一,我也不例外;正好七月又是許多強檔電影上映的時間,其中我對於《變形金剛:復仇之戰》(Transformers: Revenge of the Fallen)印象最深刻。
為了一睹這部電影的風采,特地選了一個悠閒的週六早上,人說早起的鳥兒有蟲吃,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買到IMAX電影院的票,據說IMAX網路訂票要排到9月以後,能夠如願買到票,的確讓我感到無比的興奮。

基於多種心情,我每次看電影都有與人不同的目標。我看電影會先看佈景的設計,其次是表現的手法,在《變形金剛》中,我對大黃蜂印象深刻,無論它在劇情中人性面逗趣的表現(機器人竟然會哭的淅瀝嘩啦)外,它的外型更是讓人過目不忘,而這部車其實就是美國通用汽車(GM)所出產的雪佛蘭(Camaro)。Camaro出生於1966年,到了2002年是第四代,之後停產七年,直到電影一、二集走紅後,經銷商訂單不斷,於是開始生產第五代,儘管母公司通用汽車不敵金融海嘯的衝擊而宣布破產,但因為電影大受歡迎,Camaro儼然已成為通用汽車宣布破產後,為新通用打頭陣的車款,因為新通用的管理高層打算用Camaro做為公司浴火重生的證明。

根據報導,許多通用汽車的經銷商不得不承認,因為電影的效應,不少顧客上門指定要看大黃蜂Camaro,雖然在離開時,不一定購買這款車,但是因為光環效應,最後總會訂下其他車款,無論如何,新通用無法否認Camaro對新通用的生存愈形重要。

透過電影展示車子性能的做法,《變形金剛》並非唯一,許多電影早已為其他品牌車種締造佳績,這就是電影置入性行銷,由於電影走紅的加持,帶動商品的銷售,因為Camaro的成功,或許讓更多車廠躍躍欲試。

一提到行銷,不由得想到另一種行銷手法,那就是名人代言,就拿過去幾年紅遍全球的卡駱馳鞋(CROCS),因為美國總統布希也是此款鞋愛好者(號稱布希鞋),七年來全球狂銷一億雙,股價甚至飆至近新台幣2,300元,創下美國鞋業紀錄,成為名人代言締佳績的典型案例。

然而風光一時的布希鞋,仍不敵市場的考驗,而最弔詭的是,當初是以「穿不壞」做USP(Unique Sales Point獨特銷售點),如今卻成為此鞋款最大的問題點,真是讓人始料未及。

談到這兒,讓我想到過去在廣告公司的一個提案經驗,當年為了爭取一家專賣加州桃李的外商廣告案,我們提案以瑪麗蓮夢露來代言。當時,美國總公司對我們的提案非常感興趣,因為他們坦誠,瑪麗蓮夢露對美國人而言是一種女神,如果她能為產品代言,一定對產品銷售有莫大幫助。儘管客戶和我們都肯定,以代言人方式做為廣告表現方式是最好的選擇,但最後在肖像的授權上出現阻力,無法如期拿下此案,我們和客戶都感到非常惋惜。

其實,說穿了,廣告代言就是一種身分的認同,也就是對電影人物或是對名人的移情作用,因為買了該項產品形同該名人一般,這是一種認同感,廣告商深諳此道,樂此不疲,未來有更多類似的行銷手法出現,我們拭目以待。

我不知道大家的想法怎麼樣,而我每次想到這些問題時,常有自我矛盾的苦惱。比方說,如果電影出現的畫面不具商業色彩,這部電影會不會因為藝術價值高而曲高和寡?取捨之間似乎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