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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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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技術與資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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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科技交流借鏡先進國家合作模式

為擴散及激盪出有效知識經濟,工研院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IEK)近來每月舉行一次「IEK研究360分享會」, 最近一次的分享會中,工研院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IEK)主任蘇孟宗點出台灣該如何「力用對岸」的合作模式,他建議:「雙方可以透過非官方科研組織來進行共同研發合作,以加速台灣產業優勢技術在對岸試驗與共資的機會,進而為台灣企業開啟一條新的延伸公路。」

針對先進國家與大陸的合作模式,目前分析有下列五種,值得參考。

模式一:雙方共組國家級研究中心。2009年中韓雙方簽訂《改進方案與推進計畫》,韓國重要研究單位如原子能研究院、韓國科學技術研究院與大陸的北京清華大學、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連結,互設固定合作基地與雙邊實驗室,定期讓科研人員交流,共同執行包含生命科學、海洋與光電等,共九項關鍵科技突破研究。共組聯合研究中心,以突破關鍵科研項目,是韓國特色。

模式二:與大陸地方政府合作。以色列則由政府委託產業研發合作中心成立產業研發合作基金,與大陸地方政府合作產業研發,以協助雙方企業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進行小量試驗。結合大陸地方能量是以色列的連結手法。

模式三:以研究單位為對口。芬蘭透過如台灣工研院角色的VTT技術研究中心,與上海同濟大學、大連理工學院等大陸科研機構合作,整合芬蘭已成熟的城市環境清潔技術,在大陸建構一套在地化環保節能城市模式的試驗機會;一方面為大陸解決都市化帶來的環境清潔問題,另一方面也為芬蘭打開產業能見度,尋找新興市場出口。

模式四:成立合股公司。新加坡和芬蘭非常類似,均從地方經濟體著手,不同的是新加坡是透過雙方成立的合股公司,透過新加坡專長的城市建設相關技術,協助中方打造新興科技城,另一方面也為新加坡打開產品知名度,如2007年的中新天津生態城、2008年的南京生態科技島以及2010年的長興島臨港產業示範城都具有這樣的特色。歐宜佩說,這種模式的特色是小規模降低合作阻力,而且均以新加坡的成熟技術協助,交換中方同意試驗和出口的機會。

模式五:以高等教育為平台。丹麥政府擬訂以高等研究機構為平台,與中方共組「中丹科教中心」,由大陸中科院、丹麥政府和丹麥高校聯盟共同出資一年一億克朗,地點設在中科院,今年開始朝聘第一批研究員。丹麥政府期望可以藉由這個平台,引進大陸的高階人才,強化與大陸企業的聯繫。

綜合上述五種,前台橡公司董事長顧問黃育徵認為模式三的共同科研,將是跨國產業鏈結的新方向。蘇孟宗也說明,先進國家因應大陸產業政策的速度,應變十分快速;以留學政策而言,大陸外籍留學生中,人數最多的就是韓籍生,而這些韓籍生將扮演「大陸通」角色,就大大降低韓國企業與中方合作的社會網絡門檻;相形之下,台灣企業在對岸的語言文化優勢很可能慢慢失去作用,兩岸產業關係亟需及早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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