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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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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技術與資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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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宏達電和蘋果專利訴訟之戰

陶曉嫚

解析宏達電和蘋果的專利訴訟之戰

補強專利地圖 未雨綢繆國際專利戰

一支智慧型手機大約有25萬個專利權利項,而在科技產業的爭霸戰中,要採取什麼樣的策略,才能有效克敵制勝?綜觀宏達電與蘋果的專利戰,從中汲取經驗,是台灣廠商問鼎國際時,不可或缺的專利戰略考量。

一支智慧型手機裡面,究竟有多少專利?目前智慧型手機的戰爭如火如荼,Google在跨入這個市場前做了調查,一隻手機大約有25萬個專利權利項,而許多既有品牌廠在傳統手機蛻變成智慧型手機時,因為策略不當而被市場淘汰,但這些研發平台看似已經失效的品牌,仍舊握有許多專利,讓國際專利戰的情勢詭譎地分化下去。

目前,全球行動手持裝置專利訴訟橫跨11國,保守估計約300件訴訟案。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副研究員張小玫指出,在歐洲市場的訴訟效率較高,約一年就會有判決結果,如果在美國,一個案件可能拖過三到五年,而其中最受國人矚目的,莫過於宏達電(hTC)與蘋果(Apple),兩造從熱戰到和解的過程。

這場戰爭長達32個月,美歐地區訴訟案共計60件,共55件和解,有判決結果的5件,其中2件蘋果在美國勝訴,3件宏達電在英國勝出。若要進行專利點兵,蘋果的自產專利有36件,宏達電則是拿出4件,「雖然宏達電自產專利數很少,但反擊效果卻很大。」張小玫表示,戰果是蘋果取得1件禁制令,宏達電侵權1件,但蘋果共3件專利被無效化,宏達電的防禦算是相當嚴密。

在熱戰之後,宏達電和蘋果發布共同聲明稿,表示雙方達成和解,將撤銷全球所有專利訴訟,並簽署為期十年的專利授權契約,範圍涵蓋雙方現有與未來所持有的專利。

然而,進一步研究這份聲明稿,雖然規定專利授權,但並非獨家授權,這意味著其他廠商都能來向蘋果請求授權,而且不包含蘋果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原先蘋果向Google租賃的9項專利也不包含在內,Google可優先買回其專利,若是蘋果使用者獨特的使用者體驗功能,宏達電也不能使用。

因此,授權合約是一門深奧的學問,這份契約沒有明白講出宏達電可以使用哪幾項專利,而是用刪去法,來保護蘋果最自豪的美感設計。

雙方的優勢與劣勢

蘋果與宏達電和解的原因,可以從雙方的優劣勢談起。張小玫指出,蘋果的優勢是一季可以賺300到400億美元,擁有足夠的銀彈,訴訟團隊的陣容也非常堅強;這相較就是宏達電的劣勢,除了口袋不夠深,自產專利也不夠多,而訴訟的拖延,對於一個成長中的公司有很大的殺傷力。

但情勢也非一面倒,宏達電的優勢,在於採取市場老二的戰術,與Android陣營一樣,聘請同一家律師事務所Quinn Emanuel,將所有訴訟集中到同一個法院。而宏達電的機會,就是在三星壯大時,讓蘋果集中火力對付最大的敵人,並且購入美國無線通訊技術大廠ADC通訊的300件標準必要專利,爭取籌碼可以坐下來談判。

蘋果是全球被告件數最多的公司,宏達電則是台灣被告件數最多的公司,在這場專利戰爭中,大家紛紛以併購來擴充專利子彈,國際大廠Google也不例外,投資了125億美元,在2012年5月完成併購摩托羅拉(Motorola)。

張小玫分析,蘋果的劣勢是孤軍奮戰,而它提出專利,都偏向使用者介面的軟體方法,較難經得起對手提出技術前案的反擊。例如滑動解鎖很久以前就有前例,而宏達電收購威盛的全資子公司繪圖晶片廠S3(S3 Graphics),順利取得專利子彈反擊蘋果。

當時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上,蘋果提出10項專利,宏達電找出前案來回擋,讓蘋果撤回6項專利、3項無效、1項成立,宏達電後來針對被禁止的手機型號,刪除特定功能,將損失控制在一定範圍內。

但宏達電購買的專利子彈也沒有全部上戰場,例如跟Google借得的5項專利被ITC駁回,因為ITC認為Google還有控制這些專利的權利,授權契約也非專屬授權。「這樣的經驗,是台灣廠商應該注意的。」張小玫提醒,未來可能會面對國際訴訟的廠商,平時就要未雨綢繆,注意專利地圖何處需要補強。

智慧型手機爭霸的新局

全球智慧型手機大約有8億隻,而最早啟動戰爭的是Nokia,在2009年對蘋果啟動專利戰爭,另外Google提出Android平台,讓宏達電的手機大賣,也令採取低價策略的眾多廠商也加入這片紅海。
智慧型手機的生命週期很短,蘋果每年推出一款iPhone,其他品牌基本上都是採取機海戰術,但Android平台並不是完全免費的,各廠商每賣出一隻手機,大約要就支付50美元左右的權利金。
自從宏達電推出觸控手機後,市占率一直是節節上升,直到ITC宣判案號337-TA-710的侵權案成立後才下降,即使宏達電市占率之後又往上提升,使用Android平台的其他對手都已經跟上來了,宏達電必須注意的對手,已經變成跟自己同陣營的品牌。
已故的蘋果創始人賈伯斯(Steve Jobs)曾經公開宣示,他願意花300億美金,把Android完全趕出智慧型手機的作業系統平台。然而賈伯斯的宏願沒有成功,蘋果對宏達電啟動專利戰爭後,市占率並沒有因為訴訟增加,反而讓三星變成最大受益者,使三星的北美市占率從8%提升到31.3%,加上蘋果現任執行長庫克(Tim Cook)對於訴訟的態度不同,「目前蘋果在iPhone5上的努力,是希望『去三星化』,把三星踢出供應鏈。」張小玫說,這也使得智慧型手機爭霸的局勢,更複雜地分化下去。

司法團隊與程序手段

國際專利的主要戰場,還是在美國、歐洲與中國。
一般訴訟僅聘一家律師事務所,但蘋果與宏達電的對決打破這項慣例,雙方都邀請2家以上,甚至是6家律師團,其中甚至互相重疊,雙方在律師團陣營策略,先區隔美國地方法院與ICT,選定一個主力律師事務所,再搭配其他事務所合作。
專利訴訟的指揮官必須指揮若定,發言和策略的一致性也相當重要。蘋果陣營聘僱的,是曾任英特爾(Intel)首席律師的休厄爾(Bruce Sewell),至於蘋果的首席專利起訴律師克羅爾(Noreen Krall),在2010年3月報到後不到幾星期,就率領麾下300位專業律師,對宏達電提起訴訟。
而宏達電的專利律師、訴訟律師、法務、專利工程師加總,訴訟團隊僅70人,因此採取精兵策略,團隊中包含從緬甸僑生變成宏達電執行長的周永明,以及從威盛轉任宏達電法務長的雷憶瑜,經過與蘋果一役,他們已經為台灣最有國際專利訴訟經驗的律師團。
「在美國打仗必須慎選法院。」張小玫指出,蘋果與宏達電短兵相接時,選擇了位於美國東岸、面積全美倒數第二大的德拉瓦州(Delaware)。但是宏達電分析了德拉瓦州地方法院的判決習慣後,要求把判決戰場移到北加州,在行政程序上的拖延,以利準備好足夠的專利子彈。後來三星有樣學樣,也決定在北加州跟蘋果進行訴訟,當訴訟打到ITC時,地方性法院的訴訟便全面停止,對於營收不足以應付長期膠著專利戰的廠商而言,無疑是一大福音。

給台灣廠商的四大啟示

這場對決從熱戰到和解,給台灣廠商四大啟示。
首先,當專利戰變成了一種手段,廠商就不能存有「專利無用」的思維。「有時候專利不一定要做成產品才能賺錢,但如果一項專利都沒有,那碰到戰爭只有挨打的份。」張小玫提醒,蘋果在與宏達電訴訟的過程中,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才導向和解,因此不能以光以結果,就斷定專利無用。
第二,先前技術(prior art)是打擊敵人專利的最佳武器,並從對手專利申請的檔案中,找出申請上的疏失,來逼迫對手撤回。
第三,由於禁制令對企業營運的殺傷力相當大,平常應該強化專利品質及專利組合,並且有計畫、策略性購買專利達到自我保護。購買取得專利武器,必須具備百分之百的實質專利權,才有發起法律訴訟的立場。
第四,歐洲已成為全球科技業專利鬥爭的第二戰場,企業必須鑽研歐洲專利法,並建立專利訴訟的SOP流程,來控管訴訟風險。
「台灣在美國申請專利每年超過8,000件,在世界排名第五,但為什麼無法有效打擊競爭者?我們必須去檢討專利的品質。」張小玫建議,應該及早培育國際專利訴訟的人才,並成立專利前案知識檢索平台,以獎金競賽的方式,鼓勵找尋技術前案,攻克對國內企業具威脅性的專利。
科技產業的戰場上,藉由專利手段為制敵武器已經是常態。蘋果與宏達電的對決,提醒台灣廠商應該補強專利地圖,為國際專利戰未雨綢繆,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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