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實驗室
為了以科技研發,多元場域經營帶動產業發展,創造經濟價值,增進社會福祉,建構創新創業生態系,期本院成為新創生態系最佳的創業夥伴,因此,於1996年成立全臺第一家開放實驗室,提供「開放實驗室」相關工作使用之實驗辦公室,及其附屬空間和相關活動空間。其性質為研究、開發、創業育成、技術推廣及其相關專業服務與管理所使用。
開辦理念
為了協助進駐廠商能在全球高度競爭的環境中,取得更大利基,藉由開放實驗室的成立,讓本院產業科技研發的成果移轉給廠商,進而促進產業效益和促進我國產業發展。
除了進駐空間的使用,也能享有本院之各項行政服務、工程維修等服務,以及研發人力、設備、市場與技術資訊等資源。
受理申請對象
- 下列兩項所列對象並與本院所/中心簽訂共同研發合作契約;如無法提供合作契約時,應提出合作備忘錄,並於進駐3個月內補繳雙方共同研發合作契約:
(1)國內合法登記之公司。
(2)與本國政府或本院訂有產業策略聯盟協議、與本國廠商聯合參與本院計畫之機構,或對本國產業發展具重大效益之國外公司。
- 進駐期間以三年為限。
更多資訊請參考網址: http://incubationservice.i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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